刘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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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律师介入的最佳时机及益处?

刑事案件律师介入的最佳时机及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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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不用急,等一等”、“到开庭了再请律师辩护”,这是一些家属的想法和做法。殊不知,“不用急,等一等”的做法将会错过最佳辩护的黄金时间,直接后果是不仅丧失最快、最易解决问题的机会,还可能会给后续辩护增加难度和不确定性。本来有机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可以获得从轻处理,但因为当事人没有很好把握及早委托律师而丧失良机。


        一、刑事拘留后37天是辩护的黄金时间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至被逮捕的这段时间是辩护的黄金时间(一般的案件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最长是7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加上检察院审查批捕的7日,总共为37日;贪污贿赂渎职等检察院自侦的案件最长是17日。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案件是在37日内转逮捕,故本文中的辩护黄金时间以37日为例)。

  

  之所以说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至被逮捕的这段时间(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时限30日+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限7日)是辩护的黄金时间,是因为该辩护的黄金时间是最快、最易实现“放人”效果的辩护时间。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长时间(超过37日)羁押,必须在37日内经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必须最迟在37日期满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从司法实践和辩护经验看,争取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是最为有效的一种辩护策略。

  

        二、及早委托律师辩护增加取保候审机率

  司法实践中,相当一部分案件在提请批捕时收集的证据与逮捕对证据的要求是有差距的,这是做“证据不足建议不批捕”式辩护的基础。一个优秀的刑事律师,可以通过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和其它渠道了解相关情况,预测到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的薄弱之处,进而向检察院提出有质量的“证据不足建议不批捕”法律意见。

  

  在没有有效辩护的情况下,证据的薄弱之处很可能会被忽略,从而导致被批准逮捕。当事人一旦被逮捕,就会长期处于被羁押的状态,出来的可能性将变得非常小。更可怕的是,一旦介入某些人为因素,将可能导致原本证据不足的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变成“证据确实、充分”,直接增加后期辩护的难度和不确定。

 

  由于辩护律师介入时间早,及时会见当事人,沟通分析案情,让当事人充分知悉法律规定并作出恰当判断,做好应对侦查讯问,避免深陷入罪。当事人也因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而获得取保候审,案件朝着当事人期望的方向发展,获得比较理想的结果。


        三、及早委托律师辩护有机会获得轻判

  实际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前,不仅是无罪辩护的黄金时间,也是罪轻辩护的黄金时间。经验丰富的刑事律师会有效引导犯罪嫌疑人正确面对被追诉、提示公安机关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证据、有效避免案件向不利的方向发展。

  

  作为当事人及家属,应该把握住辩护的黄金时间,在当事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刑事拘留之日起,及时寻求有效辩护;作为接受委托的律师,更加应该重视黄金时间的辩护,穷尽一切努力,让当事人有机会感受到委托律师辩护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