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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设施罪
来源: | 作者:西安刑事律师 | 发布时间: 1277天前 | 327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